关于公布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
为规范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价中心发〔2021〕2号)要求,我中心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详见附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河南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http://yp.hnggzyjy.cn/Manage/Note_new.aspx?Notid=1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