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我省2021年第一季度药品
网上交易情况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促进药品交易行为阳光透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我中心对2021年第一季度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共有3388家医药机构(全省医疗机构和部分零售药店)、2319家生产企业、451家经营企业通过平台交易,交易药品 16115个,交易金额136.85亿元。
二、公示内容
(一)各省辖市和直管县药品交易情况
各省辖市和直管县药品订单总金额、配送总金额、入库总金额、平均入库率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各医药机构采购情况
全省医药机构网上订单金额、确认配送金额、入库金额等信息,详见附件2。
(三)生产企业供货情况
药品生产企业网上供货情况,详见附件3。
(四)经营企业配送情况
药品经营企业网上配送情况,详见附件4。
(五)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交易情况
1、采购进展情况
第一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续约自2021年1月1日在我省执行,截止2021年3月31日,中选药品交易金额2.70亿元,已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60.75%。第二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020年4月30日在我省执行,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选药品交易金额3.79亿元,已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156.90%。第三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020年11月20日在我省执行,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选药品交易金额1.86亿元,已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62.43%。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021年3月1日在我省执行,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选药品交易金额0.34亿元,已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20%。各个药品采购进度如下图所示:
2、供应情况
统计中选药品供应情况,详见附件5.
3、回款情况
统计各辖市和直管县回款情况,结果如下图所示:
三、存在问题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全省仍有部分医药机构未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开展网上采购;个别医药机构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药品信息不准确。
(二)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药品供应率较低。
(三)据统计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交易数据,部分药品交易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较大,已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四)在落实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方面,部分医药机构未按要求及时回款;个别企业中选药品供应率偏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医药机构要定期核查本院药品采购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全部通过网上采购、是否及时办理网上入库。
(二)医药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交易中须对交易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包括价格、数量、生产企业、批次等信息,确保网上交易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核查药品库存,及时响应网上订单,确保足量供应。
(四)各医药机构和中选企业应按照国家带量采购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的要求,落实各项政策,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改革的红利。
附件1:第一季度各省辖市、直管县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2:第一季度各医药机构药品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3:第一季度各生产企业药品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4:第一季度各经营企业药品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5:国家和我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供货情况.pdf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http://yp.hnggzyjy.cn/Manage/Note_new.aspx?Notid=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