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情况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促进医用耗材交易行为阳光透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我中心对2021年第一季度省医药采购平台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共有1079家医疗机构、2172家生产企业、4986家经营企业通过平台交易,交易产品38580个,交易金额58.73亿元。
二、公示内容
(一)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交易情况
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总金额、配送总金额、入库总金额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各医疗机构交易情况
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金额、配送金额、入库金额等信息,详见附件2。
(三)生产企业供货情况
生产企业医用耗材网上供货情况,详见附件3。
(四)经营企业配送情况
经营企业医用耗材网上配送情况,详见附件4。
(五)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交易情况
2020年,国家组织开展了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我省与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以联盟形式开展了吻合器、补片和胶片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我省组织开展了人工晶体和留置针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有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0〕24号),自2020年1月10日起开始执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1、采购进展情况
截止2021年4月10日,带量采购结果执行三个月以来,中选产品交易金额9890万元,已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36.83%。各类产品采购进度,详见下图。

2、供应情况
中选医用耗材供应情况,详见附件5。
3、回款情况
各辖市和直管县回款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存在问题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要求,属于高值挂网采购目录的产品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开展网上采购。全省仍有部分医疗机构未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开展网上采购;个别医疗机构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产品信息不准确,如漯河市中心医院单笔订单采购金额100亿元,造成数据严重失真。
(二)部分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未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耗材供应率较低。
(三)在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方面,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回款;个别企业中选产品供应率偏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要定期核查本院医用耗材采购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应采必采、是否及时办理网上入库。
(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在交易中须对交易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包括价格、数量、生产企业、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等信息,确保网上交易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核查产品库存,及时响应网上订单,确保足量供应。
(四)各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应按照带量采购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的要求,落实各项政策,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改革的红利。
附件1.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2.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3.各生产企业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4.各经营企业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情况.pdf
附件5.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供应情况.pdf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http://yp.hnggzyjy.cn/Manage/Note_new.aspx?Notid=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