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省药品批发企业:
根据全省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管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要求全省经营中药饮片批发企业开展专项质量安全风险自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查企业范围
具备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
二、自查重点
(一)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
(二 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
(三)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
(四)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品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应对照自查重点结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有效开展自查,及时采取相应风险防控措施,主动进行整改。
(二)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或线索应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隐瞒不报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责任人依法实施禁业处罚。
(三)各药品批发企业于2019年8月16日前将自查报告及《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自查报告表》(见附件1)书面报各市局,统一汇总后报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9日
附件: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自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发生质量风险
的环节 |
风险描述 |
采取的控制措施 |
达到的效果 |
是否开展中药饮片经营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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